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罗勉报道1月5日,从湛江海关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自年10月1日启动改革以来,截至12月31日,该关采用“先放后检”检验监管方式验放进口原油共70批次,涉及货运量.29万吨,货值约亿元,企业进口原油放行时间,从原来的15天压缩到5小时。结合企业反馈情况,经测算为企业节约各项费用约余万元。
根据海关总署年第号公告,自年10月1日起,海关对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方式调整为“先放后检”。调整后,进口原油经海关现场进行信息核查、取制样等检查符合要求后,即可卸货、转运。海关实验室检测以及合格评定环节可以在卸货、转运工作开始后实施。
中国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段经理欣喜地说,新政策实施后,公司进口原油经湛江海关抽样后即可卸货转运到广西北海炼化厂,解决了进口原油长时间占用港口罐容的问题,大幅提升原油码头卸货能力和疏港效率,物流、仓储费用将进一步压缩,公司大大节约综合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