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北海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决策部署,在思想和行动上持续提升,多措并举加快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自治区通报,年1-9月,北海市衔接资金支出进度78.4%,排全区第二,年1-10月支出进度84.59%,排名全区第一。北海市支出进度连续2个月名列前茅,衔接资金支出工作成效显著。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实抓细
北海市财政局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了北海市财政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并定期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及时传达乡村振兴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增强管好用好衔接资金的责任感。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资金专责小组工作会议,及时疏通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过程中的堵点,高位推动项目建设。
二、采取“三清单”,推进项目实施
一是列出“责任清单”,压实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县区建立推进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时间和责任人,实施项目推进全程跟踪。二是列出“资金清单”,加速项目建设。列出项目、资金、完成时间等内容清单,理清建设内容、明确建设重点,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列出“服务清单”,做好指导工作。深入县区查实情和看项目,开展点到点服务指导,督促县区倒排工期,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三、开展调研督导,强化资金监管
不定期到县区开展专项调研督导工作,督促指导县区压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制定完善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县区在加速项目推进的同时,合理确定资金拨付比例,完善资金报账流程,坚决杜绝资金在乡镇和项目部门“趴帐”现象,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做到“资金流向哪里,监管就走到哪里”。
四、实行定期通报,加快资金支出
严格执行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月通报制度,从7月份开始每月对全市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将各县区支出进度后三名部门纳入通报范围,同时将资金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考核依据,切实压实各级各部门支出主体责任,全力推动项目实施,不断加快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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