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财政厅及时下达招商引资奖励经费支持各

为进一步激励各市提高招商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工作质量,促进各市完成招商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目标任务,按照《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奖励标准、年度招商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绩效考核结果,自治区财政厅立足财政职能,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下达年度招商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商务口径)专项绩效考评奖励资金。

此次下达的资金万元,其中,奖励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评总分排名前6名的南宁市万元、柳州市万元、贵港市万元、北海市万元、钦州市万元、梧州市万元;奖励年度实际利用外资(商务口径)绩效考评总分排名前5名的南宁市万元、北海市万元、玉林市万元、梧州市万元、百色市万元。

通过及时落实招商引资和实际利用外资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充分发挥受奖励市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市主动作为,奋力发展,推动各市凝心聚力调动区内外一切积极因素,精准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开展,促进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扩量提质,有效助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再上新台阶。

编辑:厅办公室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ysty/76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