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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指南

为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我市继续落实为民办实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有康复救助需求且符合条件的0-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一、救助条件:.具有北海户籍或持有北海居住证;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3.有康复救助需求且符合条件的0-7岁(申请康复救助当年月日未满8周岁)儿童。

二、救助内容:

(一)视力残疾儿童

.视力矫治手术:为经诊断可以通过手术提高视力的视力残疾儿童提供视力矫治手术救助。

2.辅助器具适配:为有需求的视力残疾儿童适配盲杖、盲文写字板和笔、盲用电脑软件、台式电子助视器、手持式电子助视器、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

3.基本康复训练:为进行视力矫治手术的视力残疾儿童提供功能性视觉康复训练;为经评估需要进行视觉康复训练的视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

(二)听力、言语残疾儿童

.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0-6岁经评估符合植入条件的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提供术前筛查、人工耳蜗设备、手术费用救助。

2.辅助器具适配:为经评估符合助听器佩戴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助听器(双耳)验配服务。

3.基本康复训练:为人工耳蜗植入术后或佩戴助听器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

(三)肢体、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

.肢体矫治手术:为经评估符合实施矫治手术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提供肢体矫治手术救助。

2.辅助器具适配: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儿童轮椅、坐姿椅、儿童助行器、日常生活辅具、站立架、矫形器等辅助器具,为有需求的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配备防走失腕表等辅助器具。

3.基本康复训练:为肢体、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

受助残疾儿童根据评估结果及实际需要,接受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康复训练,多重残疾儿童同一时期原则上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康复训练。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区)残联(见附件)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供如下材料:

.残疾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北海居住证;

2.残疾儿童监护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3.残疾儿童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张;

4.监护人委托待代办申请的,提供委托书和上述相关证件材料。

(二)审核。县(区)残联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完成审核程序,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审核结果电话通知残疾儿童监护人或申请人。

(三)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见附件2)接受康复服务。

康复救助事宜可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区)残联具体咨询。

北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年3月20日

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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