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督导组在天津滨海新区督导检查时要求——
确保改革过渡期油气储运安全
■本报记者田硕
当前,国家油气体制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面临很多新领域、新问题、新风险,改革过渡期安全管理体制如何理顺?企业面对新老规范更替问题如何做到合规?油气储运行业整体本质安全水平如何提高?这些问题皆有待解答。
12月5日至9日,国务院安委办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督导第五督导组来到天津滨海新区开展督导检查,在对该区8家企业检查后,充分肯定了滨海新区在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方面的亮点工作,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提出了具体整改建议,并对企业面临的安全管理深层次问题给予分析指导。
督导组指出,改革过渡期涉及大量资产划转、管理职能交接等工作,相关企业要加快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深入评估管控安全生产风险,确保改革过渡期油气储运安全,更要努力向数字化、信息化管理转型,做到心中有数,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过渡期如何避免出现安全管理盲区?提早研判体制改革变更风险,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广西北海‘11·2’LNG火灾事故对我们这个油库有什么启发?”12月7日,督导组专家来到中石化天津石化原油储运部大港枢纽库,在会议室打断了企业相关负责人的汇报,直接发问。
这名负责人稍作停顿,随后答道:“我们油库目前正处于交接过渡期,安全责任一定要具体落实到人,尤其是承包商管理,涉及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每一个具体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我们就这个问题组织过班组讨论,要求每名员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督导组专家肯定了他的回答,同时提醒企业加强过渡期安全风险变更分析,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顺利衔接。
据了解,这家企业共有21座10万立方米储罐,原属于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管理。根据国家管网改革的部署安排,自今年10月1日起,该公司将21座储罐的资产和管理权划归天津石化,国家管网集团天津输油站负责两座外输泵区以及变配电系统等,两家单位同库办公。
而在督导中,记者发现多家企业因体制改革造成人员、资产、管理体系制度等一系列调整。其中,部分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尚未健全、多主体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未划分,存在相关应急预案涉及联络人员的变更未更改、消防管理职责不清晰、托管协议未明确日常隐患资金审批流程等具体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督导组在检查的8家企业均提出,不论是否处在改革过渡期,安全管理绝对不能出现盲区、空白,同时要认识到企业过渡改革期往往是事故高发期,资产关系发生变化,隐患治理资金申报、预案报告流程等日常工作流程也发生了变化。企业要尽快健全安全管理机制,不能拖、不能等、不能有依赖侥幸心理,特别是日常工作流程、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要加快融合进度,提早研判体制改革变更风险,避免产生新问题。
在这方面,大港枢纽库的做法得到督导组的认可。企业相关方在9月30日签订管理过渡期HSE协议,明确“谁指挥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谁违章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第一阶段,由原岗位人员操作,其间执行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过渡期第二阶段,由新到岗人员在原岗位人员监护指导下操作,执行天津石化HSE管理规定,为移交输油站库管理过渡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地方政府部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