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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北海市北海中学特长生招生简章

北海中学始建于年,已有95年的办学历史,是一所享誉桂粤的历史名校,年获批成为广西十六所省重点中学之一,年成为广西首批二十所示范性普通高中之一。

学校坚持“和谐教育”的办学思想,践行“诚、毅、勤、朴”的校训,秉承“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北中精神,形成“和谐、开放、创新”的办学特色。九十五年来,学校为国家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近年来,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校园、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中国科协青少年创新实验学校、教育部第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全国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先进单位、全国“全民健身先进单位”、广西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整体教改试验学校、北京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和谐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是广西区唯一入选国家教育部组织的中美青年友好交流项目的学校。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曾两次亲临我校视察,欣然为我校题写校名并题词“南珠光世,名校生辉”。

学校目前有特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90人,研究生学历57人,国家级骨干教师3人,自治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12人,北海市21世纪园丁工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3人,北海市首批基础教育名师培养对象6人。

北海中学占地亩,是高标准建设成的一所充满现代化气息的全新校园。独立的图书馆、体育馆,2栋用于科学实验和艺术训练的多功能楼,2个带跑道的田径运动场,16个篮球场,17个排球场,13个羽毛球场,4个网球场。

特长生在选科后集中学习术科,加大术科培养力度,与校外名校、名师合作,请进或送出,对因参加比赛、训练和外出学习的考生强化文化学习,集中独立上课,确保术科优异,文化上档。

我校为进一步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学生兴趣特长的培养,促进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更好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号)、北海市教育局《北海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专业(项目)和计划

(一)体育类

说明:每个招生专业(项目)报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数与该专业(项目)

招生计划比例须达到1.5:1的遴选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必须按报名人数比例核减或取消该专业(项目)招生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招生计划数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数比例超过1.5:1的专业,或调整为统招生计划。

(二)艺术类说明:艺术类报名、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北海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年北海市域内初三应届毕业生。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资格;

(2)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集体前五名或个人前八名。

(二)报名时间:年6月12日—6月22日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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