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北海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有关“石康镇食品站(屠宰场),将产生的猪毛、血水没有经过处理就排放到附近的水塘,造成水塘水质黑臭,现在长满了水葫芦。投诉人认为长期排放对地下水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从附近水井抽出的地下水有臭味。”的线索(第十三批),立即组织执法人员配合石康镇政府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核实。
现场核查发现,举报的食品站位于合浦县石康镇一街3号,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是年9月,经营范围是牛、羊、禽、蛋、猪的购销和生猪屠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该食品站没有办理环保手续,日平均宰杀生猪约50头。建有1套日处理量为35吨的废水处理设施,可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利用管道输送至石康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但经详细调查,发现该食品站待宰栏养猪粪便和污水等废弃物和屠宰间部分屠宰废水未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直接排入购销站北侧长有水葫芦的自然水塘。执法人员当即责令食品站相关负责人立即封堵屠宰间和待宰栏收集沟外排口,停止污水外排非法行为,对该食品站涉嫌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立案查处。至于投诉涉及的地下水问题,待政府部门进一步核实后将进一步处理。
下一步,我局加快对该公司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将配合县区政府持续跟踪相关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点到位,切实守护良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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