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东兴市出现多例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第一例已经基因测序为德尔塔变异毒株引起,此病毒传播能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代际传播间隔短,病毒载量高,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
为筑牢我校疫情防控防线,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扩散,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年第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有防城港市东兴市旅居史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既是师生的义务也是责任。请全校师生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
从东兴市返回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和学校报备,在返回北海市12小时内向目的地村(社区)和学校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一)、年12月5日以来离开东兴市不足7天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4、7天)。
(二)、年12月5日以来离开东兴市超过7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
以上重点人员,无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须统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结束后,仍须自我健康监测14天,有异常及时报告。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有序流动。
从防城港市(除东兴市外)其他地区返回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和学校报备,在返回目的地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村(社区)和学校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年12月5日以来离开不足14天的。纳入管理后分别于第1、4、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年12月5日以来离开超过14天的。纳入管理后分别于第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健康管理结束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14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二、减少跨市出行,非必要不离桂,非必要不离北海。请您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