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不能在野外随意用火烧秸秆、吸烟都不行,已经有多人因此被严惩!
2月16日,合浦县农业农村局、合浦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在乡镇政府干部的配合下,到石康镇、廉州镇部分村委进行打击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巡查。
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在石康镇红碑城村烂庙江国道边,村民张某违法在禁烧区露天焚烧树枝、秸秆。
当日,合浦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传唤,开展违法现场勘察笔录和询问笔录,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
经法制宣传教育,张某承认此次违法事实,并在镇、村干部的见证下,写下停止违法行为的承诺书。
下一步,合浦县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各相关乡镇落实秸秆禁烧监管工作主体责任,紧绷秸秆禁烧这根弦,层层传导压力,大力营造全社会禁烧秸秆的良好氛围,打好蓝天保卫攻坚战,总体改善生态环境。
合浦县秸秆禁烧区示意图▼
焚烧秸秆有以下几点危害:
1、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2、引发火灾。
3、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
在此我们要求大家不要随便一烧了之,特别是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空气污染物不容扩散,随便烧秸秆会影响到环境空气质量,威胁人与其他生物体的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因此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的,请大家不要随意焚烧秸秆。
焚烧秸秆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不但会对环境带来严重的危害,还会威胁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