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北海政法」
全民防控疫情
人人责无旁贷
面对疫情,
我们需要众志成城,
作为一名市民,
最起码要做到内心敬畏和举止自律。
但总有一些人,
无视疫情、漠视法律,
给防控工作带来了风险,
结果误人害己!
11月26日,北海市公安局石头埠派出所接到铁山港区某物流公司一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使用疑似伪造的核酸报告单。民警接警后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将疑似伪造的两医院进一步核验。经医院核实,确定两名违法行为人持有的核酸报告单系伪造的。
民警随后调查发现,该两名违法行为人系云南籍女子阮某秀、徐某英,其各自与丈夫驾驶货车拉货来到铁山港某物流公司,为节省时间快点进入物流公司卸货,便合谋一起伪造了两份核酸检测报告单企图蒙混过关进入公司,不料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
阮某秀、徐某英其二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伪造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公安机关依法对阮某秀、徐某英二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严格按照要求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对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单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