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蜂胶性能、侵犯他人商标、使用过期钢瓶、不执行政府定价、KTV使用过期食品……4月29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报广西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桂在真打”行动第一批10个典型案件,涉及广告、商标、食品、价格、特种设备等多个领域。
4月29日,“铁拳桂在真打”行动推进会在南宁召开。南国早报记者赵劲松摄
虚假宣传蜂胶性能,玉林一门店被罚20万元
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管、公安局执法人员对一家销售蜂胶的门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店通过向中老年顾客提供免费艾灸、理疗、赠送礼品等手段,招揽顾客到店进行专场讲座,向中老年顾客播放介绍某品牌蜂胶保健食品的相关视频,宣传该蜂胶的质量和功效。
执法人员发现,上述视频内容超出了该蜂胶包装标注“具有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能”的范围,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且对功效进行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使用绝对化用语表述该蜂胶“质量最好”,涉嫌虚假商业宣传。
经查实,该店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今年3月24日,被玉林市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
涉嫌侵犯他人商标,6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近期,桂林市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对黄某租赁的一处仓库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涉嫌假冒“三棵树”SGW、基仕伯YTL-VX商标的防水卷材卷,涉案货值万元,涉案物品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判定为假冒产品。目前,警方已对6名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充装站使用过期钢瓶,被罚款14.6万元
近期,贵港市市场监管局对桂平市新兴液氧充装站进行执法检查,在该站充装车间已充装工业氧气的无缝钢瓶中,发现8个钢瓶或腐蚀严重或磨损,无法辨认生产日期等信息,另有44个钢瓶瓶身无检验环,瓶身标示的生产日期显示已超过检验有效期,且该站无法提供上述52个钢瓶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
该站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被贵港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工业氧气钢瓶,并罚款14.6万元。
物业公司未执行政府定价,多用户被加价收费
近期,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赣州市久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梧州毅德分公司依法进行转供电价格收费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存在未执行政府定价违规收取转供电终端用户电费的行为。
经查实,在年4月1日至年8月20日期间,该公司以预充值电费的方式,向梧州市毅德城A3区共户接受转供电终端用户,按1元/度的单价收取电费,高于此期间政府对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定价标准。
梧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向用户退回多收取的26.9万元电费,并罚款15万元。
KTV使用过期食品,被罚款5万元
今年1月,防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聚点荟量贩式唱吧开展执法检查时,在其后厨加工场所的冰柜内发现某品牌“双皮奶”等一批过期的预包装食品原料,且唱吧提供的《检验报告》与所检查的预包装食品内容不一致。
今年1月4日,防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对方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涉案过期预包装食品原料,并罚款5万元。
销售不合格肥料产品,靖西一商家被罚4万元
今年1月5日,靖西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靖西市施得宝化肥销售部的两款化肥外包装标示的氮(N)含量存在可疑。今年1月18日,化肥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被判定均为不合格产品。
执法人员对上述问题肥料产品69.87吨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予以立案调查。今年3月30日,该销售部被靖西市市场监管局没收全部不合格肥料产品,并罚款4.4万元。
销售山寨名牌服装,南宁一服装店被加倍罚款
今年2月,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南宁市碧禧服装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一批带有PRADA、CHANEL、HERMES等注册商标的服装和首饰,经商标所有权人授权的代理人现场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涉案货值14万余元。
今年2月16日,青秀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处以涉案货值1.5倍,共计22.3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发布虚假医美广告,北海一门诊部被罚万元
北海市银海区市场监管局对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对方分别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