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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北海市颁发首张ldquo一

6月29日上午,北海市首张跨行政区域“一照多址”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中心颁发,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冯全忠、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杨涛共同为企业颁发了该营业执照。

近期,北海市在年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承诺制试点改革的基础上,围绕降低准入门槛、放宽登记条件的目标,在全市县区同步推行跨行政区域“一照多址”改革。

此次改革,允许跨县区试行“一照多址”,相比年的“一照多址”改革,登记地址从同一县区管辖区域内扩大到全市范围内,属全国首创。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不在同一地址,但属于北海市范围内的,允许跨区域、跨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经营场所信息,可免于设立分支机构。企业通过“一照多址”增设经营场所,相比传统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减少了申报材料、压减了申报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省去了多个分支机构的年报义务,大大节省了企业网点扩张时间和成本,有助于企业快速发展。

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将通过转变监管方式,以智慧监管为导向,探索“互联网+智慧监管”的新模式,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做到下放到位、监管到位、服务到位,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秩序,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小知识:经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住所只能有一个,且应当在其登记机关辖区内。企业可以有多个经营场所,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可以在同一地址,也可以不在同一地址。(一)允许北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跨区域试行“一照多址”。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不在同一地址,但属于北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免于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法定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营业执照同时记载企业的住所及其多个经营场所。(二)凡是纳入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且通过北海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登记的企业住所和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均实行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提供住所和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企业通过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企业开办专区申请新增的企业经营场所,需提交企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材料。(三)经备案登记的经营场所须记载于企业营业执照照面,并以序号排列。经营场所较多无法在营业执照照面显示完整的,通过扫描营业执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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