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年度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工作先进县及优秀试点村的通知》,公布了10个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工作先进县(市、区),个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优秀试点村(社区)。
据了解,自治区财政将给予每个获通报表扬的县(市、区)0万元、每个获通报表扬的村委(社区)50万元的奖励。
7月15日,在合浦县石湾镇清水村,果农正在采摘红心火龙果。眼下,该县火龙果陆续上市,吸引众多客商前来收购。林启波/摄
下面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地方获表扬吧!
一、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工作先进县(市、区)(共10个)
南宁市良庆区、全州县、梧州市长洲区、合浦县、东兴市、浦北县、平南县、北流市、田东县、忻城县
二、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优秀试点村(社区)(共个)
南宁市(8个):
柳州市(5个):
桂林市(16个):
梧州市(7个):
北海市(2个):
防城港市(2个):
钦州市(6个):
贵港市(8个):
玉林市(10个):
百色市(16个):
贺州市(4个):
河池市(7个):
来宾市(6个):
崇左市(3个)
本文来源:南国今报